3月22日,十届州纪委常委会召开第49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批示精神,审议《文山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若干重点工作的指引》,听取十届州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检查验收情况汇报,讨论《州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3年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的重要内容,深入学、全面学、系统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靠前监督,强化对机构改革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文山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批示、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准确领会、入脑入心。要及时印发各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抓好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盯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查办案件“通篇文章”若干重点工作的指引、常态化业务工作巡回指导的工作指引,树牢全案意识,在着手审查调查时就要统筹考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把监督、查办、整改、治理贯通起来。要持续跟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一对应督促整改,确保清零见底。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断提高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水平。要切实抓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阳光监督员和特约监察员两支队伍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审查调查案件。(方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