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2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巫运康主持召开“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会上,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推进情况,其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就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了交流。
会议指出,“清廉云南”建设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云南的具体实践,为确保“十大行动”方向不偏、靶心不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州级工作专班要把督导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采取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监管执法、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倒逼责任,推动落实。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要切实担当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专项工作实际,搭建起抓具体工作的机制,突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运行高效、工作顺畅。要加强与省、州、县的沟通对接,精准、全面把握专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要求,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地推进工作。要认真学习省、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标对表省委、州委工作部署,立足州情实际,突出文山特点,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细化实化“十大行动”的具体工作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要针对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阶段性重点等,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工作调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始终保持有力、有序、有效的工作状态。要加强沟通和总结宣传,把有效管用的措施转化为管理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把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把群众得实惠的宣传出去,体现专项工作成果,彰显文山“辨识度”“贡献率”。 (查为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