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住起来就比较安心了,以前住在一个定时炸弹里面都不知道……”面对来访的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欧衍华开心地说道。不久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到莲城镇小广南村排查自建房安全情况时,发现欧衍华户房屋地基下沉,墙体有裂痕,电路比较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便及时协助其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鉴定后维修加固。
广南县纪委监委在监督中了解到,全县共排查出经营性自建房9719栋,已排查出非经营性自建房14649栋,群众诉求多、整治工作进展慢、困难问题多,经过研究分析后及时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定期排名调度,督促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下发加强自建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县域内在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县城及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自建房、县域内房屋改扩建管理要求,拧紧工作责任链条,形成责任落实闭环,护航群众住房安全。
在文山市荷塘月色小吃店,因房屋产权人经济困难,无能力出资房屋鉴定费用,经文山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榷,由文山市住建局出资1万余元负责鉴定费用,现已完成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鉴定结论为C级。
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文山州纪委监委闻令而动,及时拉长监督“天线”,组织监督力量进社区、入农户面对面了解掌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情况,督促州住建局坚持摸清底数,采取先抓排查,后抓整改,一手抓红牌,一手抓黄牌,层层推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机制,定期梳理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清单,按照职责分工,推送至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抓实整治。要求州住建局把握安全隐患,鉴定到位,按各县(市)红、黄牌存量比例,统筹安排好省级补充资金,对已排查为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工作,督促房屋所有人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或家庭成员长期住院生病的住户给予部分房屋鉴定补助。
这两天,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把全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对整治工作开展的整个过程、全部环节进行全链条、嵌入式监督,督促州住建局组建业务指导组驻点开展指导服务、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省级专家开展技能培训、制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口袋书”,推动建立州级行业部门挂包县(市)工作机制、各县(市)四套班子处级领导挂包整治红黄牌经营性自建房工作机制和州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等方式,形成资源共享、力量互补、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目标任务,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督促住建部门全面加快安全隐患排查、重大风险管控、房屋安全鉴定、信息数据归集、台账资料完善、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排查城乡经营性自建房49975栋,排查发现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14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90栋,已全部采取管控措施。发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909栋,已采取管控措施820栋,已采取工程措施763栋。非经营性自建房已排查录入73861栋,力争2023年6月底前全部摸底排查录入完毕。
“我们按照‘消存量、控增量’的原则,督促住建部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探索城乡自建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实行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动态监测,从建设、管理、使用要求方面,对城乡规划区自建房和农村自建房规划审批、证件办理、过程监管、规划核实、竣工及办证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对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逐一细化、规范,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山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永祥、周立超、蔡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