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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好纪检干部这把执纪“利刃”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01 16:11

2020923日中央纪委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赵乐际同志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理念、目标指向、衡量标准,引领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开创新局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的主题主线。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这一时期的农村基层反腐工作迎来了新的环境,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农村幅员辽阔,农村基层反腐工作开展得不好,必然会动摇基层党员信仰,破坏党性觉悟,影响党的各项工作。因此,要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在农村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反腐工作是关键一环,而磨好纪检干部这把“利刃”是抓好农村基层反腐工作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在乡镇一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老好人思想仍在作祟。按照常人思维的认知来看,大家都知道水太清了,鱼就无法生存,要求别人太严了,就没有伙伴。正是因为这种思想的存在,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事财权均由乡镇管辖,属于“端着别人的锅”与其他领导干部“一口锅”里吃饭,久而久之容易产生“光栽刺不栽花”“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等错误想法,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不敢够大胆。少数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对监督工作产生“防备”心理,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应付了事思想仍在作祟。经过纪律体制改革以后,乡镇纪委书记虽已实现专职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但因为乡镇工作的特殊性,纪委副书记、纪检员、纪委委员工作缺编、缺位现象仍然存在,乡镇纪检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依然有“单打独斗”的时候。且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复杂性、多样性,乡镇纪检干部也会被临时指派纪检监察工作外的工作任务,由于精力被占用,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松懈厌倦情绪,不能结合所在乡镇实际积极主动想办法、提对策,满足于上级纪委布置什么就做什么,产生应付一天算一天的麻痹思想。

“南郭先生吹竽,不懂装懂”的蒙混过关思想仍在作祟。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大多属半路“出家”,缺乏相应的经济、财会、审计、法律等基本功,平时业务工作繁杂,自学抓不出成效,系统跟班学习机会又不多,只能“边摸石头边过河”“依葫芦画瓢”,有的却连“依葫芦画瓢”也画不好,不会办案等现象较普遍,一时难以适应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需求。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传达学习文件、制定完善制度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上,在落实两个责任的纪委监督责任上,抓作风监督、案件查办、执纪问责等关键环节抓而不会、抓而不实。

作为乡镇纪检干部,要打破常规思想,跳出受人“管制”的局面,大胆履行起监督职责,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在实践中求真知,在探索中找规律,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执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严肃查处“小官巨贪”“蝇贪”等“微腐败”行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以史为镜,以案促改,认真剖析赵开江案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砚山县干河乡纪委  杨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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