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清风廉政 > 评论之窗

传导压力让问题真整改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5-06 18:02

近日,“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保山开展督察工作发布了“东河之问”系列视频,视频直面问题、直击痛点提出了东河经历了什么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长期以来群众的环境诉求被忽视被漠视、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哪里去了、行业监管部门去哪里了、东河污染背后的作风问题在哪里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环境问题不仅影响可持续发展,也有损民生福祉,环境保护不是软指标,而是硬任务,同时,环保督察也不是一阵风,吹过去就算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更是不容打半点折扣。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各地要深刻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配合支持督察工作,完成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创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要抓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针对性,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牵头部门、一名责任领导,确保一抓到底”的原则,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逐项建立台账、分解任务,以“清单制+责任制”限期整改,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细化实化具体化,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地见效。

三要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各地要全面梳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减存量、控增量,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既要督促有关企业严肃整改,也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指导帮扶,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实行产业升级和调整。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同时,要严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等失职失责行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着力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四要强化公众参与在环保监督中的作用。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每个公民,而环保督察也不仅仅是地方党委政府的职责,更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各地要建立信、电、访、网等多渠道的便捷的生态保护信访举报方式,方便公众提供相关线索,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并建立长效机制,让公众可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督察对象推进整改工作,以社会公众监督造就环保督察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生态环境建设非一日之功,非一役可成,而绿色发展,更是知易行难,我们必须咬紧牙关,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定力,要牢牢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守住绿色发展的生命线,用好督察利剑,凝聚起生态优先共识,进一步推动生态环保监管常态化,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王灵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