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引发广泛关注,媒体纷纷在解读其中的若干新提法、新亮点。其中,最国有企业改革要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出筑牢“四道防线”、健全“六个机制”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机制和措施尤为引人瞩目。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改革突破看国企”。一直以来,国企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无论改革的广度、深度还是敏感度,都始终是我国改革大局的重中之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干部肩负有领导、指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实质上行使着企业的管理、使用和处分权。这种权力使用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资产的质量好坏、员工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的形象。目前,国企领导干部的作用和贡献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个别国企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现象也是不容忽视的。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国企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预防国企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显得非常重要而紧迫。
众所周知,多年来,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用权,相继提出了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准利用职权谋私利,不准收取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折扣费、中介费、礼金,不准违反规定领取报酬和收受现金、物品,不得擅自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准损害国家、企业、职工利益,不准擅自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等一系列要求。但从现实来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对国企的巡视和监管力度,暴露出国企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现象和变相瓜分侵吞国有资产现象相当严重。必须看到,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带来的绝对不仅仅是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受损等国有资产财产数量上的问题,还有更深层次的政治问题:国企腐败现象损害社会主义的本质,削弱党的执政基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国企腐败现象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政治问题。
正是由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支配性和主导性地位,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影响才更加严重和深远,它不仅会影响大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会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和阶级基础。所以,搞好国有企业,根治国企腐败现象,既是关系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具体实践中,在企业工作重心转为经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切实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