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组织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一名领导干部遵章守规、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更是一名领导干部保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体现,但是有的领导干部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或是出于其他某种目的,对报告个有关事项总是应付了事,走过场,欺骗组织,逃避组织监督,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是组织培养多年的宝贵资源,是推进中央深化改革、实施精准脱贫、切实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力量,不能辜负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要求,自觉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得虚报、瞒报。作为有关监督机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理,决不能手软,严厉打击那些逃避组织监管、贪污腐败、败坏党的形象、“透支党的身体”的领导干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制度的威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用好的制度管住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采取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接受公众监督,使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