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州纪委监委驻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学习。
从深从细开展系统学习。《条例》对监察制度进行了科学化、体系化的集成,纪检监察组人员通过集体培训学习和个人自学,将《条例》各章条文与《监察法》内容一一对应、逐条研读。同时,将《条例》与日常办案有机结合,开展全面系统学习,不断适应关于纪法贯通新要求。
依法依规落实贯彻执行。通过系统学习,办案人员对监察的职责、对象、权限、程序等更加明确,确保了在工作中,能够规范和正确行使监察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处置、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同时,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总结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做到对《条例》熟知精通、熟练运用。
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约束。《条例》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本组全体人员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坚决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规范自身权力运行,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坚决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确保正确、及时、有序、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及时组织要求联系部门开展学习。纪检监察组通过下发工作提醒函,及时督促联系部门开展学习,要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条例》的学习掌握,按照人手一册的要求将《条例》送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手中,督促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当好表率,通过自学、理论中心组学,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掌握纪法内容、明晰底线清单。(吴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