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纪委监委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贴身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优势,强化对交通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列席会议,看决策。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查看驻在部门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上会集体研究,会上是否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科学作出决策。截至目前,参加涉及项目决策研究党组会议13次,提出意见建议10条。
查阅资料,看执行。纪检监察组认真查看重大项目审批监管相关资料,看是否按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落实相关工作;是否切实落实“放管服”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按审批时限要求依法依规作出审批决定;是否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项目办理要件、工作程序,规范开展施工许可证核发、开工令核发、开工备案等,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规范、高效推进。查看项目资料和听取综合规划科、造价站、质量监督站、公路处等关于项目的情况汇报和执行情况。先后查看G248线、G676线,那兴、师丘、丘砚高速,农村四好公路项目马关、西畴推进情况和项目“阳光行动”执行情况。
持续监督,看效果。纪检监察组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对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的动态监督,查看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等违规行为,并持续跟踪检查项目推进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编造假数据、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玩忽职守、行贿受贿、滞留项目建设资金等腐败和违纪违法问题,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助力交通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见行见效。截至目前,监督跟进州交通运输局巡察整改、道路安全生产、富宁港、造价工作等。
“下步,我们将适时到富宁港指挥部和项目现场、各县(市)、丘北专项公路等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简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