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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反腐倡廉优秀调研论文:关于进一步保障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思考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1-21 09:43
 

砚山县纪委张建奎

近年来,砚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化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的要求,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思考、分析,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强化乡镇纪委作用发挥。

一、乡镇纪委设置现状及保障作用发挥的主要做法

砚山县在14个乡镇、管理区均设立了纪委。到目前为止,在11个乡镇纪委中,除3个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出现空缺外,都按要求配备了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在3个管理区纪委中,2个管理区纪委配备了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员,1个管理区纪委书记自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以来,空缺至今,仅有1名纪检员承担纪检工作。砚山县委和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乡镇纪委在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强化领导是确保乡镇纪委作用发挥的核心手段,而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是重要保障。为此,砚山县制定出台了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和管理区纪委工作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履职报告制度、案件线索管理办法等10多个领导机制,逐步形成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机制,为实现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规范干部考察任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对于乡镇纪委书记、纪委专职副书记的任用,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后提出建议人选,报经县委同意后,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严格进行考察,报县委同意后任命;乡镇、管理区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员的任用,由各乡镇、管理区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后,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考察,考察同意后,由各乡镇、管理区党委任命。

三是规范细化职能职责。县纪委监察局指导各乡镇、管理区纪委制定细化了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室工作职责。同时,督促各乡镇、管理区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对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分管联系工作进行了调整,有的乡镇纪委书记从最多分管联系10余项工作,调整到了只主持纪检监察工作,退出了纪检监察以外的分管联系工作,做到聚焦主业、回归主业。

四是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县纪委高度重视乡镇、管理区纪检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工作,连续4年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累计培训乡镇纪检干部150余人次,共选送30余人次参加州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累计选调11名同志到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跟班学习。

五是解决落实履职保障。将乡镇、管理区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参照《云南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文件规定和当地经济收入情况执行,即:乡镇纪委工作经费按照县级政法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标准核定,单独列支,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为各乡镇、管理区纪委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保密柜等办公办案设备;按照乡(镇)出一点、县级补助一点的方式,按照每个乡(镇)2万元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支持用于办案谈话室建设。

六是关心关爱干部成长。畅通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用渠道,对于成绩突出的给予提拔任用。自2011年以来,5名纪检监察员提拔担任副科级职务;6名纪委书记提拔为正科级干部,其中5名交流出纪检监察系统担任职务;2名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调整到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及派出纪工委担任职务;6名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员交流出纪检监察系统或调到县属有关部门任职或工作。

七是强化严格监督管理。狠抓纪律作风教育,2014年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为期40天,对象涵盖乡镇、管理区纪检干部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实行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履职报告工作制度化,用好履职报告测评结果,取消了1名乡镇纪检干部推优评先资格;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基础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2014年以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对1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影响职能作用发挥的几个问题

在强化乡镇、管理区纪委作用发挥方面,砚山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采取了有效措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差距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基层乡镇客观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领导体制不顺。当前,我国纪检体制就根本属性而言是双重领导体制,而实际情况是,在顶层设计方面,难于为加强乡镇纪委领导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党委没有充分认识到双重领导的重要性,过多的是以支配、分管其他工作代替对纪委工作的领导,放松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这个“重头戏”,对县级纪委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不够。

二是分配机制不均。具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激发、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强大动力。但在乡镇、管理区,由于执行相关利益分配制度不均衡,影响到了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例如,在烤烟种植的一些乡镇、管理区,由于纪委书记、纪委专职副书记清理退出了包括烤烟生产在内的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领域,以至于到年底,少了烤烟绩效奖,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一些乡镇、管理区纪检干部产生了聚焦主业,干好纪检监察工作不如抓其他工作有实惠的不良思想倾向。

三是职责定位不准。厘清职责定位是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找准方向、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保证。但乡镇、管理区纪委在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过程中,没有找准定位、厘清职责,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存在打折扣的现象,“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纪检干部履行职责不是立足本职,而是唯乡镇党委政府马首是瞻,对于不合理的安排不敢提出“异议”,还存在调整分管联系工作“明调暗不调”“弄虚作假”的行为,个别乡镇纪委书记甚至认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对其所提的意见、建议是“找茬”、与他“过不去”。存在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县纪委监察局没有充分运用好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以及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指导不到位有关系,也与乡镇、管理区党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不力有关系。

四是人员配备不专。上级有关精神明确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配备一名纪委专职副书记,配备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员,确保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名。但就我县而言,在人员配备数量上,除3个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出现空缺,均达到了要求,但兼而不专、主业与“副业”不分的情况普遍存在。在14个乡镇、管理区纪委中,就纪检监察员或纪检员来说,兼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有6名,兼任组织员的有2名,兼任民政助理、乡镇规划助理、扶贫专干等其他多项工作的有5名,更有甚者,有一个镇,由副镇长兼任纪检监察员。

五是选拔范围不宽。对于纪检员或纪检监察员的配备,要求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坚持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标准,这是把好入口的一条硬性要求。但是,还要求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这一条件限制了选配范围,在我县的14个乡镇、管理区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除党政班子成员之外,具备这一条件的,很大一部分是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新进人员大多不是党员,或者不是公务员身份,这就造成了符合纪检监察员或纪检员条件的少之又少,真可谓是“凤毛麟角”。如回龙管理区纪委,由于没有公务员身份的党员干部,不得而已,只能选配事业身份的人员兼任纪检员,如蚌峨乡纪检监察员,由于没有符合条件的,只能启用近50岁的同志担任,如平远镇,由于基本不找到符合条件的,纪检监察员提拔担任副镇长后,仍然兼任纪检监察员至今。

六是干部思想不稳。是否能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是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具有宽广胸怀,是否能静下心来干好工作的关键所在。由于过多的强调工作安排,强调任务完成,放松了平时的思想沟通和耐心细致的心理减压、思想梳导工作,从而导致乡镇、管理区纪检干部在思想上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同志在基层多年,应该说干了很多工作,做了不少事情,但仍然没有得到提拔重用,还在“原地踏步不动”,思想上滋生了“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思想;有的同志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过程中,招来了一些“非议”或“白眼”,人际关系受到影响,滋生了“难有作为”的思想;有的同志由于与家人、亲属过着“牛郎织女”式的生活,照顾不了老人、看管不了孩子,怪罪于组织,滋生了“有娘养,没娘疼”,不安心干事的思想等等。

七是业务水平不精。除了使命感、责任感之外,是否具备精通的业务知识,是能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必备条件。在11个乡镇30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学本科文化的有17名,占57%,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有13名,占43%,在职学习取得学历的有27名,占90%,全日制学习毕业的仅有3名,仅占10%。整体上,应该说是一支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但是由于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提高的关系,加之有的同志自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不强,放松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没有做到在干中学、学中干,老纪检监察干部不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作用发挥的几点想法

为进一步强化乡镇、管理区纪委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夯实抓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基础,理顺双重领导体制。在理顺双重领导体制方面,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真正形成党委主体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专题调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县委主要领导约谈乡镇负责人、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全力支持、配合好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真正形成上级领导为主的机制。进一步细化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工作机制,严格乡镇纪委定期报告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干部人事、干部监督管理等专题报告和即时报告机制,严格执行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度,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二要以创新考核方式为手段,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在创新考核方面,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认真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回归主业、聚焦主业,立足纪委承担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和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进一步细化乡镇、管理区纪委工作职责、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工作职责、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确保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担子。二是健全完善考核体系。紧扣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重点围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案件查办、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形成任务明确、体系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考核体系。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采取专项检查、日常了解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把专项检查、日常了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结果量化评分的重要依据,严格进行考核,并充分运用好检查考核结果,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要以强化检查督促为载体,助推作用充分发挥。着重从三方面入手,强化检查指导作用发挥。一是建立“双挂钩双指导”制度。建立健全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指导乡镇、管理区纪委和县纪委监察局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挂钩联系指导乡镇、管理区纪委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挂钩指导任务、具体内容、方式、责任追究等挂钩指导措施,通过“双挂钩双指导”机制的落实,助推乡镇、管理区纪委作用发挥。二是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实行季检查现场点评和反馈与重要工作随时跟进检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履行情况检查指导力度。三是落实工作推进约谈机制。要把约谈党委负责人、班子成员与纪委书记、纪委专职副书记贯穿于检查指导的全过程,做到检查指导一次,进行约谈一次,有问题的点问题、无问题的多鼓劲,并注重约谈情况整改落实工作,通过经常性约谈,时刻传导监督执纪问责压力,督促乡镇、管理区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站好岗、履好职。

四要以畅通入口出口为渠道,拓宽选人用人范围。畅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入口和出口,是保持干部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所在,也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后继有人的具体措施,更是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具体体现,只有这样才做到好中选优。一是严格把好入口关。探索建立符合纪检监察行业工作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在乡镇、管理区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方面,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注重选好用好具备和熟悉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知识的人才,为建设一支包括乡镇纪检干部在内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打牢能力素质基础。二是解决出口瓶颈制约。对于工作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能独挡一面,取得优异成绩和明显成效的同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提拔任用和交流任用,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交流任用机制,对于任职时间长的,进一步扩大交流任用力度。同时,对于工作拈轻怕重、挑肥减瘦,心思不放在工作上,只关心个人进退得失的,或因为其他原因不宜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既解决好干部出口问题,又为引进优秀人才创造好条件。三是扩大干部选用范围。对于乡镇、管理区纪检监察员的选配问题,由于符合公务员身份的优秀同志相对较少,希望放宽身份准入条件,把素质高、纪律严、作风正的参公管理,或事业身份的优秀人才选配为纪检监察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五要以日常关心关爱为推手,激发干事创业激情。要坚持从小事入手、细处着眼,关心关爱好纪检监察干部。一是从思想上做到真关心。每年,县纪委挂钩联系乡镇、管理区纪委领导,与乡镇、管理区纪检干部交心谈心不得少于2次,及时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学习和家庭情况,理顺思想、缓解工作压力。二是从学习上做到真关心。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做到培训向基层倾斜,名额多为基层乡镇争取,加大乡镇、管理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三是从生活上做到真关心。要深入了解乡镇、管理区纪检干部日常生活,特别是家属工作及生活情况,做到能关心帮助的,尽量关心帮助,不能关心帮助的,协调解决进行关心帮助,为他们放心、放手工作解除后顾之忧。四是从工作上真关心。工作上,要多鼓励、鼓劲,少些批评、指责,给乡镇、管理区纪检干部创造一个轻松干事、愉快工作的平台。

六要以严格监督管理为重点,纯洁纪检干部队伍。要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思想,从严监管。一是坚持利用召开典型案件通报会、谈话了解、谈话提醒等方式,围绕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在强化教育引导上下功夫;二是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在从严管理上下功夫;三是畅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渠道,严防“灯下黑”现象的发生,在从严监督上下功夫;四是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在从严惩处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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