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州纪委监委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实日常监督,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全州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37人(次)。
用常“第一种形态”。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形成常态化监督。聚焦脱贫攻坚、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纪律、私车公养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64人(次)。
用好“第二、三种形态”。严格把握每一种形态的量纪标准,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等因素,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情形,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今年以来,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385人次,其中问责处理党员干部234人,单位(党组织)1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4人。
用准“第四种形态”。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准确运用好第四种形态,以严厉惩治极少数来教育警醒大多数,释放出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今年以来,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88人(次),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42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9人,采取留置措施15人。 (黄春富 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