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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一封监督建议函跑出信访“加速度”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5-13 04:11

2020年2月25日这天一大早,才上班的云南省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小黄就收到了州纪委监委转来的一份《信访监督建议函》。

怎么回事?小黄立刻打电话咨询。

原来在收到建议函的头一天,一名群众通过12388举报电话向州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反映:当晚八点钟左右,一辆号牌为“云HA180警”的警车未鸣警报和打转向灯时闯红灯,还把车停在某超市门口去购物,要求认真查一下。

接到电话,信访部门当日查询得知该车辆归属广南县某司法单位管理使用后,及时将该群众检举控告移交该县纪委监委办理,并向州交警支队发出了这封信访监督建议函,要求及时调查核实。

收到这样的函还是头一遭,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力启动调查核实程序。

调取交通监控,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电话告知当事人所在单位……7天以后,一份核查报告回函快速送到州纪委监委信访室陈剑明主任的办公室桌面上。

“一份监督建议函的及时处理,也让我们更加履行好主体责任,上紧作风弦,把工作做扎实,让群众满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领导感慨道。

“建议函发得及时,我们对当事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警切实做好警示教育和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当事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表态。

今年以来,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类似的信访监督建议函已经陆续发出10余件,内容涉及到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群众利益诉求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经济纠纷等方方面面。

如何找出信访监督的盲区和漏洞?该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介绍,过去,只处理个案中的当事人,但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情不知晓,不重视,作旁观者,让责任擦身而过,责任浮在表面。针对这些问题,州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通过下发建议函的形式,整合各级各部门监管力量,及时传导问题,压实责任,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聚焦严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尾巴揪出来。

疫情期间,丘北某乡镇驻村干部张某和镇干部吴某参与聚众打麻将。收到群众电话举报后,州纪委监委信访部门迅速启动电话监督,将此件转丘北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进行快查快处。短短9天时间,两人受到了行政拘留、罚款、收缴赌资的处罚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此信访件得以圆满办结。

“要让信访监督的探照灯举得更高照得更亮,真正发挥前哨作用,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得更实,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习惯于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信访室主任陈剑明补充道,一份监督建议函,就是一份责任书,一份初心使命,要跑出“加速度”,跑出效率,压实责任,为民服务。

目前,该州在学习应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辅之以信访监督建议函、电话监督以及制作信访举报动漫指南,开通“12388”举报电话等形式,让群众清楚明白如何举报、会举报以及如何举报,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李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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