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方面,重点治理单位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机制不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务机构和承办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财务管理职责划分不明晰,会计、出纳岗位设置不合理,财务用章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
近日,为期四个半月的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在文山州拉开序幕,全州相关部门和单位闻令而动,严格整改。
文山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梳理汇总巡察发现的全州面上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做深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2017年以来,州委对75个州级部门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监督。通过巡察,发现一些部门存在财务处理不规范、‘白条’入账、会计凭证附件不全、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出借资金、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州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州委同意,由州财政局牵头组织在全州开展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治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存在的财务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机制不健全、预算决算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严格4个方面的问题。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开展,限期抓好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开展综合治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各级各部门(单位)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巡而不改,不如不巡。避免巡察整改‘走过场’‘一巡了之’既要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又要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州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步将解决共性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流程再造,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