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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强化监督 留住人民群众的“乡愁”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2-19 08:5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决策部署,文山州纪委监委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留住人民群众的“乡愁”。

州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州、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州纪委州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各派驻(出)机构、州委巡察办,各县(市)纪委监等应承担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用半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对2018年以来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夯实监督责任,凝聚监督合力。

为使专项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全面收集掌握本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现状,摸清底数,标出重点,倒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和履行保护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分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机制。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对全州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摸底排查,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梳理行业条规,强化立行立改。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着力查处和纠治7类重点问题。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州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遗产科等监督部门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3个。西畴县纪委监委成立检查组对兴街牛羊太平桥、新马街张名重故居、莲花塘林开武故居等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个。

州、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对2018年1月以来受理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大起底”,梳理受理、办理等情况,建立台账,并定期进行更新完善,及时纠正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纪检监察组认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排查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侦办、审理过程中的问题线索。

“截至2020年底,文山州共有各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4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经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共有256个。”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历史文化保护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杨兴蕾 周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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