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省级移交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期间收到的各类信访件工作中,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牵头抓总作用,既承办又督办,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高质量办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件。
自2021年1月底以来,州纪委监委对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全程开展督查督办。先后组织3轮督查督办,对全州8个县(市)开展实地督办,对照台账逐件与县(市)纪委监委共同研判分析,加快推动问题解决;通过集中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形式,督促州级承办部门快查快处。
州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对所有信访件全部按照交办件办理标准和程序办理,进一步明确审核程序、办结时限、办理质量标准要求。在由州、县(市)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领衔包案的基础上,对办结件均实行县级纪委常委会议审核、州级专班把关上报,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针对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重复举报的实际情况,州、县(市)纪委监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负责,案管、案审、承办部门共同参与的复查复核工作专班,对在办件实行边办理、边审核,对核查发现的4件问题线索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3月底以前重新组织调查,实现快办快结。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的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开展重复件的复查复核工作,确保在6月底以前全部清零。
据悉,截至目前,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省纪委省监委集中分办交办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68件,已办结63件,办结率92.6%。(甘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