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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公告

来源: 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3-03 11:49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定于2025年3月上旬至5月上旬开展十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州委派出7个巡察组,对州教育体育局党组、州民族宗教委党组、州农业科学院党组、文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州一中党委、州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文山市卧龙街道党工委、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广南县坝美镇党委、西畴县西洒镇党委及所辖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对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州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重点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紧盯权力和责任,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3815”战略目标任务、“三大经济”、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制约影响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行业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既看表态、更看行动、最终看效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文山实践新篇章贡献力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州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电来信来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仍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巡察组安排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按照公告的联系方式或扫二维码,如实向州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或与州委巡察组“面对面”反映。

巡察期间,巡察干部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有关纪律要求,请大家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存在违反纪律情况,请及时向州委巡察办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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