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曾任广南县审计局局长,广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0年4月,经报州委主要领导批准,对李勇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同年5月,经州委主要领导审批并报省监委批准,对李勇采取留置措施。
李勇:2014年的时候州纪委查办了广南几个领导,当时我也被震慑,确实一直担心出问题,当时州上的领导也下去谈了,就是有什么问题在这个期间主动汇报以后呢,给予宽大处理。当时的时候,我也想过这么做,但是后来有一个严重的侥幸心理,我问了一个老板,他说没什么,这个钱很少,两个兄弟嘛,冲着这么一句话,后来我想了想,确实没主动向组织汇报。
自己表面上学,懂法,懂纪,实际上不尽然,我自己实际上不见得。没有把自己放进去认真地学,没有把自己的岗位、自己的角色放进去,认真地举一反三地考虑,当时上级、县委政府或者上级系统安排学习,自己都没学深没理解透,带下面的时候肯定就是走形式的多了,然后到人大以后,这一块学习的稍微多一点,但是也不是很熟,自己没有把案例摆进去,很多东西还是浮在表面的多。
我也不知道,当时在那个环境下,他们实际上目的就是想找我认识我以后把这个事情,通过我收一点礼金让我记得住他们,然后有什么好事想到他们。他们也说得很直接,他说以后你多关照,说了这一句,我想我从手里拿什么支持他们,关心他们的地方。
实际上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母亲了,问题出现以后,我交代我媳妇,不要把这个事情给我母亲知道,后来还是知道了,但是不知是谁告诉她的,她专门跑过来问,我老婆把这个实际情况给她说了,说了以后,但是这段时间我也想了很多,对家庭确实是辜负他们了。
内部的制度首先要完善,首先要执行到位,领导要带头执行到位,不是说的把制度制订出来以后,专门要求别人去执行,就像我们自己一样,自己不执行,最后出问题。
经查,2013年至2017年,李勇在担任广南县审计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安排用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安排公务接待;违反廉洁纪律,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款。滥用职权,安排单位套取财政拨付的专项审计资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2020年8月,李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