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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以“十大行动”为抓手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来源: 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发布时间: 2024-03-19 10:28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把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严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

建设清廉云南是省委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战略部署,聚焦云南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省域性特征,积极探索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云南实践路途,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践载体。

过去一年,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起势成势,召开清廉云南建设大会,实施“十大行动”,开列“十张清单”,整合各类监督资源、监管力量,构建责任共同体,以“三法三化”分专项、分领域实施清廉建设任务,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以清廉之治促进省域治理,清廉云南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成效。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巩固,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更有活力,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云南现象”展现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贯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要求,充分体现了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综合治理理念,坚持打好“组合拳”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出清向好。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安排,紧密结合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实际作出的战略部署,充分表明省委坚定不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到清廉云南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作为清廉云南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把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与服务推动发展互促共进,从严管理干部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决不允许存在一般化、走形式、喊口号等问题,更加自觉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处于持续提升期、深度塑造期,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区,治标威慑力一刻不能松,治本实效性更要可持续。要把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通起来,紧密结合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实际,切实找准方位,着力谋划好工作,提升从政治高地、纪法高地、舆论高地、道义高地激浊扬清的政治势能、治理效能。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必须在纵深推进“十大行动”上下真功夫、实功夫。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目标,明确提出要保持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战略定力、工作定力,坚持总体思路不变、行动内容不变、工作要求不变,严防松劲懈怠,聚焦提质增效,在措施上细化,在标准上提升,在力度上强化,进一步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实化整治项目、转化提升工作成果,力争在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腐败、规范权力运行、涵养新时代廉洁文化等方面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的“十大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与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紧密联系,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提出了每一个行动的重点任务清单,工作重点突出,具体任务明确,关键是要对照清单高标准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自我革命,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把抓落实体现在“十大行动”中,具体到各项清单任务上,以更好的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唯实争先的精气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凝心聚力,保驾护航。

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党委牵头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扛起主责,“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知责知廉尽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好牵头责任,督促指导本系统、行业抓好工作落实,递进式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部门带动系统的“动车组”效应。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年度性、阶段性工作安排,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着力打造清廉建设“地方版”“行业版”,把“方案图”变成“施工图”,赋予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云南现象”新气象。鼓励创作廉洁教育舞台剧、廉洁文化微动漫、清廉题材电视节目等,推广沉浸式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把氛围营造、宣传引导、挖掘典型贯穿清廉云南建设始终,弘扬新风正气,倡导移风易俗,推动化风成俗,形成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良好社会氛围。(纪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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