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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现场宣布处分决定警示震慑干部效果好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14 15:00

“何某某,在广南县某派出所工作期间,受原所长谢某某的安排,管理所上私设的‘小金库’,并非法占有‘小金库’资金300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某某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近日,一场现场处分决定宣布会在马关县公安局党委会上召开,这也是马关县纪委监委将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为“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课堂,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我诚恳地接受组织的处分,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将严守纪律底线,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会上,马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对案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局党委班子建设、队伍管理提出建议。被处分人何某某深刻反思、诚恳表态。同时,该局党委现场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人违法违纪案件为第一手警示教育素材,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处分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效果。据悉,宣布处分决定当日,受教育党员达200余人。

“今天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给我们这些‘身边人’打了‘预防针’、注入了‘清醒剂’。”该局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强化以案为鉴的行动自觉,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守初心,知行止。

近几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积极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把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确保刚性处分决定真正“落地有声”,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此外,该县还将以案促改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不担当不落实、敷衍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确保整改措施务实、整改结果真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扎实。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处分决定现场宣布45次,受教育人数达850余人。(李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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