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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严查+警示教育”两不误整治 酒驾醉驾成常态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3-18 09:15

“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不再是少数,大家务必牢记酒驾醉驾的高压线碰不得,否则后果很严重。”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常态,我们一定要有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

近日,西畴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正在进行中。

近年来,西畴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把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纳入干部作风大整顿的重要内容,以“严查+警示教育”的工作模式,推动整治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常态化。2021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32人,其中开除党籍16人,开除公职4人,发布典型案例通报11期,集中开展警示教育6100余人次。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注重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在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对涉及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采取“先曝光后查处”的方式进行查处,并加大问责力度,对相关单位(部门)宣传教育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到位、酒后驾车行为屡禁不绝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既查本人的违法事实,也对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进行深挖细查,通过第一时间谈话取证等方式,追查组织者、召集者、参与者的情况,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加大对公检法等部门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对公检法酒驾醉驾案件进行核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纪违法情况,坚决追究涉事人责任。

针对辖区内部分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对酒驾醉驾危害认识不足、屡禁不绝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明确把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压实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个别访谈、协助派单履职等方式,督促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等,签订个人承诺书。同时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落实警示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警示教育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把酒驾醉驾警示警醒工作做到入脑入心,把“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常做久。 (王祥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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