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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把处分决定宣读现场“变身”警示 教育“直播课”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3-07 14:52

“新华镇头塘社区灿烂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3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富宁县新华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到杨某某所在的头塘社区灿烂党支部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并结合该案例深刻剖析其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源,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将处分决定宣读现场变成了警示教育“直播课”。

“处分决定宣读完毕,请你就是否服从决定作表态,就所受处分谈谈思想认识,并在处分决定上签写意见。”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凸显宣布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保证处分决定宣布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实现处分效果,体现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威慑力,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我作为党支部书记,犯下这样的错误,主要原因在于自己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今后,我一定时刻谨记这次教训和党组织对我的教诲,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增强纪法观念,坚决不触红线。”处分决定宣读完毕后,受处分党员杨某某在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参会的党员们纷纷表示深受触动,今后一定以案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是该县纪委监委打通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以身边人身边事,用最直观、最真实的方式给党员干部敲警钟。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持续做好审查调查“通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现场宣读处分决定、明确处理依据、被处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等方式,将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页纸”变为立体推进、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直播课”,实现党纪政务处分与警示教育“双轮驱动”,取得纪法和警示双成效。2022以来,共公开宣布处分决定157份,现场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现场宣读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效果,要求受处分人当场“以身说纪”,谈感受、说认识,促进当事人真正认错、悔错、改错,促使受处分干部单位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并及时指出案发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要求健全长效机制,严防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在处分决定宣布前,充分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帮助其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彻底消除思想顾虑,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决定。宣布后,扎实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暖心回访”教育,让监督执纪问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宣布送达处分决定从来不是‘句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坚持以查办案件为引领,违纪必处、处之有法、受处诚服,让每一起案件查办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有力保障案件查办质效。(徐进京、闫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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