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你看一下,这张记账凭证上怎么同时记录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支出,我感觉不太合理。”日前,富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推磨式”监督检查时,一笔公务接待费支付记账凭证引起了组内同志的注意。
“这确实不符合规定,我们再对照原始凭证仔细看看。”纪检监察组彭组长拿过凭证仔细查看,随即安排组内同志对照支出经济分类翻阅原始凭证进行核查分析。
“这是明显的账务不规范,记账凭证实际包含四笔支出,一笔公务接待费、一笔办公用品支出、还有两笔是核酸检测工作餐的餐费。会计人员不仅将两笔核酸检测工作餐的餐费列入了公务接待支出,还将公务接待支出、办公用品支出等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上。”通过核实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必须予以重视。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将两笔核酸检测工作餐的餐费列入公务接待费,该行为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则》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请及时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复函我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向被监督单位发出监督“预警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程序,严禁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记账不规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得不到保障,也是单位部门会计风险管理意识不足的表现,容易出现会计风险。”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派驻监督优势,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督“预警卡”,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纠错纠偏,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悉,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督促下,该单位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赵 茜 彭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