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种补贴金额是否进行过公开?由合作社牵头的脱贫项目运转成效如何?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开展得怎么样?”这是砚山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监督检查时常用的“开场白”。
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砚山县纪委监委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基础上,聚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项目推进、效益发挥等关键节点,转“泛化监督”、“撒网式监督”为“靶向监督”、“精准监督”,实行“督查—交办—回访”三角闭环式监督,不断督促各主责部门将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具体项目之中,护航乡村振兴。
在“三角闭环”式监督中,由主责部门拟出检查事项清单,相应派驻纪检组立足该单位职能职责,审核修改校准监督“靶心”,形成“督查清单”后转至监督检查组再审核,对单对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开列“交办清单”,要求主责部门限时限质完成整改提高,监督检查组制作“回访清单”,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整改完毕一个销号一个。
同时,砚山县纪委监委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未落实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提醒督促;提醒督促后仍没有整改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
该县纪委监委4个监督检查组以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核心,聚焦乡村振兴、农科、民政、水务、交通等16个主责部门的重点工作,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汇总制定监督清单2份,以清单方式交办问题46个,跟踪回访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41个,持续整改5个。
“目前,县纪委监委把正在开展的、体量较大的乡村振兴项目列入月度专项监督清单中,我们继续采用‘三角闭环’式监督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提升各主责部门落实责任的主动性,确保项目高效廉洁推进。”砚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王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