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由你单位牵头,重申和严格执行关于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相关规定,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关于违规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专项清理工作……”砚山县纪委监委在办理巡察移送关于砚山县水务局相关问题过程中,发现该县水务局存在违规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问题,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正式行文,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及县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关于清理规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明确审核审批职责,从源头开始层层把关,依法依规切实保障全县乡(镇)工作人员享受相应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待遇,防止乡镇工作岗位补贴错发、漏发、重发等现象发生。通过专项清理,从2014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违规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涉及411人次共136.9万元,并按原渠道返回。
据悉,为积极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砚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明确责任人员、时限和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案发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并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2022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5份,督促建立完善制度2个,整改问题5个。
此外,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保证纪律检查建议落实过程不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书面报告、责任约谈等方式对纪检纪律建议书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办,严防“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反馈情况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有效方式。”砚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把握“点上改”与“面上治”、“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推动解决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目标。(李跃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