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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7-06 10:20

“梅某某,中共党员,2023年6月9日1时3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这是马关县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身份比对、责任倒查等系列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排查过筛酒驾醉驾人员中的党员、公职人员,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持续释放出强烈信号,警示全县党员、公职人员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共通报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12期28人次。

“同一部门、同一乡镇年内发生2起以上干部职工酒后驾驶行为的,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需要在全县规模会议上作检讨发言或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涉嫌酒驾党员、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11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提醒。

“作为镇党委书记,单位发生公职人员酒驾问题我深感愧疚,平日里只注重业务工作,疏忽了对干部职工关于酒驾问题的提醒教育,今天的约谈提醒对我来说是一场警醒的‘及时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扛牢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遏制本镇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再次发生。”都龙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约谈后作表态发言。

为有效遏制党员和公职人员酒后驾驶高发势头,从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以防为主、惩教结合、纪法联动、追根溯源”的长效机制。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开展警示教育、签订《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承诺书》、会前说纪、开展“一把手”约谈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教育预防。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发出《关于持续整治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的工作提示》,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开展“一案三查”,既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又“刀刃向内”核查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还要查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同时,对“酒局”“饭局”倒查回溯,核查饮酒事由、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再通过运用各类消费记录平台、税控电子信息平台等进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隐形变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酒后驾驶多发、高发的部门、行业系统或乡镇,倒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深挖酒后驾驶背后的作风问题、督促各涉及党组织开展酒后驾驶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切实推动作风转变,在全县形成风清气正、纪律严明、作风良好的氛围。”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池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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