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处分决定完全服从,感谢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关心!”近日,富宁县纪委监委到县林草局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该局职工彭某某接过处分决定书时诚恳地说道。
宣布完处分决定后,该县纪委监委现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由受处分人员对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现身说法,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场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处理依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问题作整改表态,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通过直观的方式给在场的干部职工敲响警钟,将处分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第一课堂”。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宣布程序,采取“宣布处分决定、案件剖析明纪、被处分人检讨、党员谈认识、党组织负责人作整改表态”的方式,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课堂开到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将违纪违法问题查实落地的终点,又是惩、治、防‘后半篇文章’的开端。之前,处分决定宣布完就结束了,现在我们通过‘宣读决定+以案明纪+自我批评+剖析表态’程序,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更加彰显执纪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受处分人员心灵受到洗涤,让在场的党员干部受到警醒。”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2022年以来,该县共完成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84人次,现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余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牢牢牵住处分执行这个“牛鼻子”,积极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受处分人员的职务、职级、职称及工资待遇等及时调整和处理到位。同时,压紧压实党组织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持续关注受处分人员情绪和思想情况,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努力工作。
“利用身边人、身边事靶向开展警示教育,题材更好、效果更佳,既释放‘惩’的震慑,又发挥‘治’的功能,让警示教育更及时、更精准、更深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创新载体,围绕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通过发放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闫文杰 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