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强调要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翻烧饼”、换频道,以及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切实推动为基层干部减负。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来,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闻令而动,笃行不怠,一幅幅产业旺、乡村美、农民富的图景在各地不断绘成。但同时,有的领导干部习惯坐在办公室远程指挥,落实工作靠文件,总结成绩靠材料,重“面子”、轻“里子”;有时,明明是同一件事,却有多个上级部门要求报送不同形式的材料;有的工作明明能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布置,却非要召集全体人员来开个会、拍个照、留个痕……
“工作多难多苦都不怕,怕就怕开不完的会议、填不完的表格、统计不完的数据、写不完的工作报告、应付不过来的各种督导检查……”这是许多基层干部共同的心声。乡村振兴的路上,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下,基层干部的奋斗热情、干事激情在奔波劳累、点灯熬油、疲于应付中逐渐消磨。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和中纪委专项整治的实招,正当其时,是对基层干部工作最大的支持、最贴心的帮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进一步把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为群众谋振兴。
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乡村振兴不是喊出来的,是干出来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制定监督清单,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操作性强”原则给监督工作画像。既严查乡村振兴中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又重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变相增加基层负担问题。同时,加强对违规决策、弄虚作假、瞒上欺下、做表面文章、干扰考核评估等“四风”问题的监督力度,深挖彻查“四风”背后的作风问题。建立清单交办、跟踪督办、审核反馈、督办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督促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推动职能部门抓本级、带系统,延伸拓展工作触角,达到以督办促落实的目的。
“关键少数”是乡村振兴建设的关键对象,要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建设,首先就需要抓好“一把手”,要通过对“关键少数”的教育引导,带动“绝大多数”。要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微腐败”,督促村级“一把手”廉洁履职,当好乡村振兴“领头羊”。要建好用好村级“一肩挑”人员廉政档案,将村级“一把手”在乡村振兴中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记入廉政档案,为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提供依据。
乡村振兴,主战场在广大乡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推动监督下沉,发扬“大脚板”作风,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家中,掌握社情民意,摸排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坐在办公室里等线索,电话、微信群遥控,“不见面核实”;坚决防止“只在村头站站”“只进村不入户”“习惯听安排、走经典路线”;坚决防止“乡一遍遍下,问题在眼皮子底下没发现”,搞“面上监督”。要见人见事见细节,带着问题下去,把问题捞上来,“蹲点式”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善于从老百姓家常闲聊中发现问题线索。要把监督融入基层治理,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把整治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结合,补上制度漏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要一手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一手抓督促鼓劲关爱,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积极为受到诬告干部澄清正名,促进基层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在乡村振兴大舞台上建功立业。(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