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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委办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砚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1-08 00:00

县委编委办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 2022928日至202211 30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委编委办开展了巡察。12 29 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编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1关于2021年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讲话和传达全省机构编制工作暨事业单位创新挖潜会议精神时,存在念完则完,未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或工作要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322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2021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及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1次系统全面的专题学习,并结合2023年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要求10条。二是截至2023327日,共组织召开班子会、室务会研究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产业园区机构设置、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11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均按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编办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担当作为干劲不足,落实核心职能职责办法不多,力度不够。

2)关于“对消化超编工作开展跟踪落实不够,消超效果不明显。对全省机构编制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仅满足于日常报送整改进度相关报表,对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整改压力大、出现不减反增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跟踪督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对全县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进行盘点,形成《砚山县2022年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并于3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编委会暨机构编制督查整改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向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报告,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昌娥同志对2023年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牢“全县一盘棋”思想抓整改。二是严格用编审批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的通知》(砚编办发〔202322号),规范用编申请流程,严格执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等刚性规定,20231月至327日,共消化公务员12人,事业人员23人。结合参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妥善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将改革后超编的人员,分流到空编单位、重点领域,共分流安置事业人员51人。

3)关于“协调落实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监督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关于‘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督查考核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不力,分别在202012月、202111月将《关于设置砚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请示》《关于设置砚山县法学会的请示》提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同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310日召开班子会,专题组织学习机构编制纪律“六严禁”《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班子成员围绕“如何预防和制止条条干预”,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谈体会、谈想法。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严管严控机构编制的有关要求部署,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于31日至3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通报清理违规违纪问题4。关于县法学会设置的问题,结合《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涉组干部问题通报及监督工作方案》要求,作为自查问题向组织部报告,后续将根据相关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4)关于“发挥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跟踪问效作用不明显。州委编办要求各县于20181231日前完成县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工作,但县委编办于20202月才发文成立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因后续工作中对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督促跟进不到位,致使该中心的办公地点、人员划转直至20223月才予以明确落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由主要领导于128日对分管检验检测中心机构整合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围绕“增强担当精神、培养良好作风、落实‘三个马上’要求”三个方面开展了1次提醒谈话。二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于313日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了《砚山县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施方案》,再次对纪律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三是制定《重点事项、领导交办事业督办台账》,对重点工作进行登记督办,由综合股进行催办督办,对有时限要求的材料,提前进行督办,截至目前,共列入重点督促台账事项9项,催办督办9项,提前完成5项,在时限要求内完成4项。

5)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弱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不足。未按照《云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的11个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未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常态化。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县委编办深入各乡(镇)开展全覆盖调研督查仅1次,对全县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了解不深入、不全面,未很好履行机构编制监督职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于202331日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自检自查与抽查的方式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二是1-3月,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平远、维摩、江那、八嘎、者腊等乡镇和20多家县级部门,通过听取汇报、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电话沟通等方式就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运行、人员编制、编外人员清理等情况开展1次实地调研督查,并及时将督查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到位。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不深入,落实主体责任有走形式现象。2019年—2021年开展的意识形态季度分析研判,均存在季度风险雷同、内容空泛、风险查找不精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315日召开班子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1次,纳入2023工作要点,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320日,召开班子会研究2022年意识形态考核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抓实意识形态问题整改。三是112日开展的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考核、29日召开的县委编委办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已分别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职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力。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问题均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021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03名副主任未与分管股室、中心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315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于320日召开班子会,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要求,于228日、314日分别与分管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

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派单落实有差距。2021年研究第二和第四季度的全面从严治党派单时,有工作迟缓现象。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派单工作不规范,第二季度对班子成员的派单内容仅有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第一时间研究派单。在县级全面从严治党派单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研究派单,于2023129日印发县委编委办第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进一步规范派单内容。对3名班子成员派单内容进行规范,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进行派单,第一季度共向班子成员派单14条,其中党建5条,党风廉政9条,意识形态6条,内容涵盖齐全,派单规范。

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不精准。分管财务副主任的个人风险等级定为中级,对2021年新调入的2名同志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财务公开重视不够,2022年未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公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共梳理个人岗位12个,查找风险点85个,高风险岗位10个,中风险岗位2个,制定防控措施85条,及时更新股室风险防控公示牌4块,查找股、中心风险点14条,风险点涵盖了机构编制工作、保密、财务管理等方方面面存在的风险,股室高风险等级3个,中风险等级2,廉政风险排查不走过场二是227日讨论修改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对财务公开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进一步推进机关财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三是针对2022年未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事项集中清理,于124日按要求进行公开。

10)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形式单一。以传达县纪委通报文件为主,开展机构编制领域违规审批机构编制、核定领导职数,违规占用编制冒领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不够,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多渠道收集关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方面的典型案例,采取领导领学、干部职工谈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集中交流研讨。二是分别于2023119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机构编制《超编制调人》案例的警示教育学习,于320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机构编制《擅自提高内设机构案》《三定规定违反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有关规定的案例》《三定规定违反其他法律有关规定的案例》的违规违纪警示案例学习。

(二)持续整治和推进“四风”不力,工作作风不实,主动作为不够,执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差距。

11)关于日常管理偏松偏软,用制度管人有差距。执行单位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不严,部分职工存在无假条请假及外出报备登记不严的问题。2021年有4次,20221月至11月有5次出现有职工请假无假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改完善《办公室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请假、外出报备、纪律作风等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纪律。二是227日将第12月份干部职工请销假、外出报备情况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建立外出报备制度,干部职工有事外出进行报备登记,1-3月份,共外出登记报备22人次。对20212022年无假条请假同志进行梳理,由主要领导于216日开展1次集中谈话提醒。

12)关于“作风务实不足,不同程度存在‘庸懒散拖’现象。20206月开展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改革督查形成的情况汇报材料直接照搬照抄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评估报告。针对2021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州委编办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亮点经验,被上级提醒2次后才予以上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由主要领导同志于216日对涉及的三位同志开展1次提醒谈话,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二是制定印发《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放思想大讨论作风效能大转变行动方案》,结合巡察整改,将纪律作风建设纳入行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查找问题40个,215日、322日组织开展讨论2次,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知识测试1次,汪兴敏同志聚焦纪律作风建设,于322日为干部职工讲专题党课1次 ,着力解决“不学无术、格局不大,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执行不力,纪律散漫、办事拖沓,循规蹈矩、得过且过”5 个方面作风顽疾,进一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工作效率进一步改进。

13)关于“落实‘一线’工作法力度不够。开展走访调研局限于上级安排的调研任务,主动深入乡(镇)、部门了解‘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运行情况较少,发挥县委参谋助手作用不充分,为精准高效配置全县机构编制资源提供一线资料做得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31日印发调研督查通知,分三组于35日至15日深入各级各部门开展调研督查。二是针对2023年机构编制重点任务,研究确定了小散弱机构整合等3个调研课题,班子成员分别于2月至3月到平远、阿猛、干河等乡镇和17家县级部门开展机构编制调研,撰写编外人员清理规范调研报告1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班子领导能力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有薄弱环节。

14)关于统筹协调不到位,班子工作合力不足。班子成员仅关注自己分管的工作,对单位全局工作思考不够,存在协作意识不够强,个别班子成员业务不够熟悉,对分管股室的工作指导性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129日召开班子会研究班子分工,印发《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砚编办通〔20233号),提倡人人齐动手。针对机关人手偏少实际,部分工作直接明确由班子成员动手参与,让班子成员在动手的过程中充分熟悉了解工作。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改变以往一般性工作只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和股室人员商议的惯例,只要涉及机构编制工作和全县重点中心工作事项,班子成员均参与共同商议讨论,进一步增强班子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整体理解和把握。三是推行人人上讲台制度,由班子带头,编排了计划表,每2月开展1次业务讲堂,227日,汪兴敏同志开讲了第一期。

15)关于“引导职工主动参与决策不够。在单位室务会讨论重要事项时,存在与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2021年和2022年的室务会中,分别有4次会议在讨论机构设置、用编申请、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意识形态季度分析研判等重要事项时,与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班子会、室务会上均严格执行倒序发言和末位表态,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确保决策民主科学,不搞一言堂。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今年共召开2次室务会,均做到提前1天印发会议议程及内容,明确提出要求,各参会人员要对议题提前了解把握,充分思考,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从严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要规范记录会议要素,避免事情议了、大家意见发表了、过程落实到位了,却因记录不规范而出现无痕迹支撑情况。

16)关于“促进干部能力提升方面举措不多。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重视不够,仅依赖于上级的各类培训。2019年以来,未对干部职工开展过专题业务培训,部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偏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印发《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职责分工的通知》(砚编办通〔20232号),对干部职工重新进行调整分工,有针对性进行轮岗交流,提升干部职工综合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二是结合人人上讲台制度, 2月开展1次业务讲堂,组织学习了有关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例,增强学业务、通业务、用业务的能力水平。

(二)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实,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有欠缺。

17)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形式单一,多以集中学习为主,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活动不足,活动成效不够明显。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2021年度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部分班子成员无谈心谈话记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网格管理、绿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到六主开展绿美先锋行活动,清理整治上寨、大寨环境卫生,结合国家安全、全民阅读等,开展书香阅读、国家安全等主题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二是29日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15日组织生活会上,严格按照会议召开要求,认真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问题查摆、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问题查找实,相互批评辣,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18)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班子成员日常与非党干部交流思想、交心谈心做得不够,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引领力作用不明显,非党干部向党组织靠拢的意愿不强。目前单位中的非党干部共有5名,占职工总数的41.7%”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继续做好“结对联系”工作。由党员领导班子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与机关非党同志进行结对联系开展传帮带。二是117日、218日、224日邀请非党同志参加支部党内学习、绿美文山先锋行主题党日活动、组工干部上门求学活动,3名非党同志撰写心得体会3314日,邀请非党同志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开展交流研讨1次。三是党员领导班子与非党同志就理论学习、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及如何走进党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3人次,3人均认为对党内学习很重要,对党有了初步认识,身边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到位。

19)关于“主动接受监督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在2021年有6次、2022年有4次的“三重一大”事项未向纪检组报备”。(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今年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三重一大”4次,纪检组到会指导1次。二是会后及时将会议执行情况报纪检组备案3次,所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按要求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20)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缺乏持续性和长效性。十二届县委第轮巡察反馈‘存在组织生活走形式,相互之间的批评意见没有辣味,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问题在此次巡察中,发现20191211日召开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2125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仍存在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互相批评辣味不足的情况。上轮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在此次巡察中,发现财务管理仍然存在不规范的情况。2019年至2022年在收取接待对象交纳的伙食费时,未落实收支两条线,共有9笔伙食费未入账,涉及金额2280”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19日组织班子对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委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1次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已一并纳入本次巡察整改。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今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相互提出有辣味的批评意见。三是228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文山州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于322日再次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特别是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及时组织人员对收取伙食费进行清理入账,对202210月份至今收取的6次接待缴纳伙食费共计1080元,及时存入单位账户(单位特设户),杜绝自收自支情况再次发生。四是424日,向县纪委监委提交了“20192022年收取2280元伙食费未入账”的情况说明,深刻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明确了下步整改方向,同时,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与编委办主要领导、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开展了1次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 0876-3056397; 

通信地址:砚华西路 18号(县委编委办);

电子邮箱:19350382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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