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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稳、狠、准” 深入推进“两项制度”贯彻执行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5-22 20:26

自进驻部门以来,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按照《文山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和《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试行)》精神(以下简称“两项制度”),通过“稳、狠、准”三项举措,深入推进各监督单位对“两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稳步推进学习,有效提升思想认识。纪检监察组在每年开展“两项制度”工作前,组织组员认真学习《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和《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内容、要求和时限,为顺利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奠定基础。各监督单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强化处级领导干部对“两项制度”逐条逐款的学习,逐一领会精神实质,融会贯通,提高认识。采取干部职工会、科室会、“三会一课”等多形式开展学习,提高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两项制度”的了解和认识,积极主动参与抓工作落实和监督。

狠抓督促指导,工作推进到位。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监督单位落实“两项制度”同督促、同指导、同落实,进一步推进了“两项制度”的落实。每年1030前和次年110日前,纪检监察组指派专人负责,督促监督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主要领导对照监督报告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统一发放填报《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报告表》和《文山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工作。纪检监察组每年按照委机关要求,分类指导各监督单位组织班子其他成员、科室负责人、县(市)委系统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对口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进行问卷测评;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开展问卷测评。对测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掌握监督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情况,掌握了解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提醒纠正。纪检监察组进驻以来,共指导各监督单位开展“两项制度”问卷测评8次,督促监督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填报《文山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16份和处级领导干部填报《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报告表》75份。

准确把握要求,促进制度执行常态化。“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各单位准确把握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举一反三抓好落实,形成常态化。如州委组织部,结合制度落实,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制定出台《文山州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等,2020年以来,共提拔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一线干部200余名,先后调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6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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