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纪意识不强,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交通法规的问题,这些行为暴露出了企业在安全教育、遵纪守法自律意识教育以及员工聘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组通过三举措推动企业纠治存在问题。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做好纪检检查后半篇文章。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针对存在问题向企业党总支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企业对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提高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廉洁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律性,完善公司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高层人员考察选拔任用制度,并针对管理的薄弱环节要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督查和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8月底,5家州属国有企业员工200余人参加了警示教育学习大会。
开展纪法学习教育,增强党性意识和法纪观念。利用党总支、支部、小组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教育,州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还组织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和子公司高管100余人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内容,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党纪党法规意识,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加大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纪检监察组要求各监督单位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会议需要提前1天书面向纪检监察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纪检监察组通过近距离、可视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讨论决策事项民主、科学、合规。截至8月底,纪检监察组共参加监督单位召开的”三重一大”决策会议12次,指出问题6个,提出意见建议及工作要求20余条,有效规范了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收到良好效果。(颜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