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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探索联合监督执纪 强化部门(企业)监督力量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24 11:14

今年以来,为提高部门(企业)监督执纪能力,整合监督力量,提高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联合监督执纪制度,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整合监督力量,开展联合监督。纪检监察组统筹州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州科协党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企业监事会或监督机构力量,加强对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收集汇总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判性质,探讨整改措施。截止9月,部门(企业)纪检监督机构与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7次,涉及7个部门(企业),共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滞后、政治生态研判不到位、岗位风险排查不精准、办公设备采购超标准、中秋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安排滞后等6个方面28个问题,其中督促党委(党组)整改类问题27个,涉嫌违规问题1个,已移交州纪委州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研判。


紧盯重点工作,交叉监督提质增效。在国有企业中,每年组织开展1-2次交叉监督检查,重点查看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仔细识别,对一般性问题,责成党委(党组)立行整改,对涉嫌严重违规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近期,纪检监察组联合部门(企业)纪检监督人员对中秋节日纪律作风建设、疫情防控、岗位风险排查、三个示范区推进情况等8个方面的情况开展交叉检查,通过整合力量,不仅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而且加强部门(企业)之间学习借鉴力度。


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执纪同向发力。建立监督执纪协作工作组,组长由纪检组组长担任,协作组协作成员从部门和企业中挑选具有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或财务、法律等方面工作经验的人员,建立人才库。协作组成员单位日常以“驻点”为主,对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或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或案件时,向协作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作组组长审核后组织实施。协作组主要开展监督检查,案件调查实行“一案一申请”制度,在报请州纪委州监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在协作组中抽调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协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问题线索、开展工作交流、组织案例分析和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紧密型协作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力量有效整合和高效调配,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和部门企业监督实效。


据悉,该纪检监察组还将继续探索联合执纪,加强内部监督力度的措施办法,以提升部门(企业)纪检政工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解决纪检组和监督机构人员少力量分散、监督乏力的现状,提升监督执纪实效。(颜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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