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州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州水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州纪委监委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协调、督促、检查驻在部门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州水务局党组落实州委巡察整改见实效。
严格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2021年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十届州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州水务局党组开展巡察。2022年1月12日,巡察组反馈州水务局存在3个方面30个问题,并要求在4月12日前完成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谈话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整改,现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反馈整改的30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7个,正在整改11个。
悉心开展巡察整改督促指导。2022年3月28日,纪检监察组组织州水务局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十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针对11个正在整改的问题,逐一听取责任科室汇报,研究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
持续跟踪整改难点堵点热点。此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在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大起底,回头看”监督检查中也有反馈。针对部分涉水旅游项目非法取水、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非法侵占河道新建房舍等问题,向州水务局党组下发监察建议书,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有效地推动整改工作从严从实从深从紧开展。
严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或责任人严肃执纪问责。对违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15个,开展约谈3次,谈话提醒8次,批评教育6次,着力营造合法良好的经营环境,有效防止了涉水违法行为的发生。(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付仕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