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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三严”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6-02 10:59

  近年来,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等推荐工作中,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三个关口,着力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已完成对49人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严守受理关,做到流程规范不出错。从规范工作程序入手,根据干部监督权限的划分,对征求意见的事项和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征求意见的人员信息是否准确、征求意见的具体用途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一律退回,并做好解释工作。 

  严抓审查关,做到征求意见全覆盖。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将责任落实到人。在收到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及时组织召开组务会议,集体研究,听取全组人员的意见建议,结合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和干部廉政档案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严把回复关,做到回复意见精准化。组务会议综合研判后,根据是否收到问题线索、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过处分影响期等不同情况,提出具体廉政意见,由组长审核把关后,及时出具廉政意见,确保回复严肃、准确、规范。一方面,切实把好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绝对不让政治上不坚定、廉洁上有硬伤、形象上有污点的干部钻空子;另一方面,充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从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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