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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别把纪律当“儿戏”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4-16 10:12

“请问这里是纪委办公室吗?”一位群众问在“今日督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道:“是的,您有什么事吗?”群众说:“这是知情群众的举报,希望组织调查。”话音刚落,该群众就转身走了。

我接到同事转来的举报件后,及时向分管案件的副书记报告,副书记高度重视并批示第一纪检监察室协同莲城镇纪委速办此件,副书记义愤填膺的说:“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要大胆设想,细心办案,要严肃查处此类损害群众、损害国家利益的腐败分子,决不姑息。”

接批示后,我室与莲城镇纪委组成调查组。14日我们来到莲城镇小广南村委会后,为不耽误调查进度,我们按照事先部署选出群众代表、村干部代表联同调查组成员,以公开村务为由彻查村集体账目。通过调查,2011年间,莲城镇小广南村委会者况村一、二组共领取那榔水库征用集体荒坡2宗8.35亩、林地13宗80.06亩、河道1宗4.5亩补偿金共计人民币1395199元,按相关规定支出1261991.3元,余款133207.7元被村干部陆某、陆某、王某、李某4人先后在2011年至2013年间进行私分,每人各分到33301元。

我们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及时组织召开群众大会,群众根据公示内容,提出自己有异议的地方,让村干部一一作答。

2015年10月26日我们到莲城镇者况村召开党支部大会宣布陆某、陆某、王某、李某四人的党纪处分决定,陆某内疚地说:“我对不起组织啊,我给组织抹黑了,感谢组织,感谢调查组,是你们让我及时悬崖勒马,不然等待我的将是漆黑的监狱。”

在宣布大会上,调查组组长再三叮嘱在座的各位村干部:“希望大家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当好群众的父母官。千万别把自己不当干部,千万别把纪律当‘儿戏’,纪律的红线不能碰啊!”

在广南蓄势转型、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始终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标准,通过教育、监督、制约、惩处多管齐下,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赵正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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