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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政治监督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5-20 14:42

“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盯紧各级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整改成效的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纠正政治偏差......”

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各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驻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州、县(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门)履行职责,认真对照2016年以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大起底、大排查。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整合工作力量,认真落实“2+1+1”、片区协作联动等工作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下沉一线、盯到现场跟进监督,逐条逐项进行“对账”,“验证”整改情况,推动一线监督全覆盖。各县(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作用,分工负责、协作联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点对点监督,一一“验证”各轮次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州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进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整合派驻机构力量,抓住监督重点,针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整改推进慢、整改难、通报曝光、关注度高的整改事项,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到现场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把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驻在部门、综合监督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整改任务的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通过精准开展监督,精准识别问题,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在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不重视、不研究、不安排、不落实,表明整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简单粗暴整改、拒不整改等问题。” 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后立即开列问题清单,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改促建。对长期未得到整改的事项,查清其背后的失职失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雷军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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