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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健全“两项制度”严把纪检监察 干部“管理关”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1-11 09:08

“为了防止自己人成为案中人,我们及时修订完善了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这两项制度从2022年1月起开始实行,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在干部职工会暨廉政提醒会议上,文山州纪委监委及时将新鲜出炉的“两项制度”发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坚决做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约束自己人。

该州纪委监委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请(休)假行为,规定干部职工因病、因事等请假或休年休假的,必须按程序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外出报告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外出报告报备工作,明确干部职工外出离开文山市开化、卧龙、新平街道辖区的(以下简称“文山市城区”),须以简便或书面方式按程序报告报备。工作时间因私外出按程序请假并报备。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管别人首先要先管住自己,请假及外出按程序报批或补批同意后,当日内向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各派驻机构、机关各部门向办公室备案,州委巡察机构向州委巡察办备案。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未按要求报备也未补签或备案的,经查实为主观故意的将按旷工处理。”该州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州纪委监委修订请销假、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等制度,并定期将干部日常考勤、请销假、外出请示报备等情况梳理汇总,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新年伊始,州纪委监委便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送上“廉政套餐”,及时传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文件,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组织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以及州委巡察机构党员干部签订《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把廉洁从业化为一种自觉行动和行为规范。(戚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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