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文山要闻

文山:向诬告者亮剑 为实干者担当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2-14 18:03

为进一步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为失实检举控告对象澄清,文山州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力度的通知》,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担当”的鲜明信号。

在问题线索中分析排查一批。该州、县(市)纪委监委明确由信访部门牵头,组织案管、干监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派驻机构对2021年1月以来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展分析研判、起底排查。信访、案管部门对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的分析甄别,对恶意举报、异常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形成台账。案件承办部门则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形成涉嫌诬告陷害台账。

在案件办理中严肃查处一批。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查处范围内的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由原承办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调查核实,查清事实后分别作出处理,其中,检举控告人属于中共党员、监察对象的,由县级以上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初步核实,启动调查程序后一般在3个月内办结;不属于中共党员、监察对象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由信访部门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查处情况。

在查实案例中通报曝光一批。该州纪委监委对经查实认定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坚决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同时,对涉及的被检举控告对象及时进行澄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维护扶正祛邪的政治生态。

“2021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10名党员干部免于或不予处分。”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持续规范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依法打击诬告陷害、违法信访行为,促进干部实干担当,进一步涵养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雷军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