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颁布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察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印发后,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积极用《工作规则》和《工作办法》指导实践,把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学深悟透,加强学习。纪检监察组多次以工作例会等方式组织专题学习,通过细读原文、逐条学习、分析讨论等方式,分章节分次对《工作规则》和《工作办法》的内容作专题学习讨论。一致认为,要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则》和《工作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规则意识,把《工作规则》和《工作办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纪律自觉,抓好贯彻落实。
对照差距,补齐短板。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工作规则》和《工作办法》查找差距,特别是查找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工作环节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推进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内容标准、监督合规。
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对照《工作规则》和《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综合派驻工作方式方法,制定了《中共文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同时,草拟了《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度模版供监督单位参考。
严格执纪,保证力度。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和《工作办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工作规则》和《工作办法》作为自身开展工作的“指南针”,努力找准职能定位,深化“三转”,厘清职责清单,切实履行好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