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形势和重点任务,督促监督部门将职能职责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派单内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五个”结合,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党组集体责任相结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相结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要领导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开展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带头向上级领导汇报,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经常性地进行自省、自警、自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以实际行动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示范,发挥头雁效应。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相结合。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初与分管科室(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将年度目标任务、“六个严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派出,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相促进;年中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专题研究,查找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和个人承诺,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年终对分管科室(单位)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履行监督责任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坚持把监督执纪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主要抓手,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的发生,保证政令畅通。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纪党规学习列入主体责任派单工作,深入推动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这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采取开会提醒布置、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派单任务抓好落实,有效杜绝了监督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这实施细则精神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