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根据州纪委监委的工作安排,近日来,州直机关纪工委对2013年以来州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情况开展专项。
此次检查共涉及州直机关29个单位71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4人次,给予政务处分70人次。检查的范围是2013年以来给予党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涉案款物收缴或责令退赔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党员、机关和事业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停发工资待遇、计发生活费情况;党员、机关和事业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给予纪律处分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处理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金、任用晋升情况;对受处分人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受行政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的办理情况;受处分后监督管理、工作取酬等其他有关执行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到组织人事部门查阅档案,到处分机关走访座谈、查阅会议记录、案件卷宗等。做到“五查五看”,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整体情况,是否按规定在范围内宣布;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受处分人员职务是否按规定变动,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晋升的问题;四查工资变动审批表和花名册,看级别、工资是否按规定调整到位;五查年度考核登记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是否存在对受处分人员违规评先推优、晋级晋职的问题。
通过检查总体来看,处分决定呈现出一年比一年执行得好的趋势,但也存在处分决定入档不规范、涉法案件纪律处分不及时、未按时停发工资和发放生活费、年度考核不正确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纪工委提出8条工作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