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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廉洁自律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7-09 02:34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持续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等通知精神,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专门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和约谈提醒工作。

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通过开展走访了解、查阅账册、开展谈话等方式,对综合监督部门班子成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开展约谈提醒,对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公款私存、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是否设有“小金库”,是否存在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是否存在定制(或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的情况,是否存在收受高档酒茶和“天价烟”的情况等进行检查。

纪检监察组从四个方面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党组织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更实举措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调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整治“四风”,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作风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履好职尽好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始终做到问题面前不绕道、困难面前不回避、责任面前不退缩;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

各综合监督部门均表态将健全完善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报销等程序,斩断用公款送礼的资金渠道。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149条中所列“不该做、不能做、不准做”的规定内容,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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