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驻州住建局纪检组: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自身建设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5-11 03:36

日前,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监委关于2017年云南省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通报》,接受警示教育,大家表示要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内心的坚守和行为的自觉。

《通报》教训深刻,发人深省,也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释放了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告诫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必须驰而不息把自身建设抓牢抓细抓实。

纪检组组长罗彬同志要求,纪检组的同志“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认真学习,警示自我。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不断完善纪检组内部制度建设,做到情况明、数据准、责任清、可监控,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强化自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把“显微镜”、“探照灯”首先对准自己,坚持利剑高悬,刀刃向内,避免“灯下黑”和执纪者违纪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纪检组全体同志一定要更加从严要求自我,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监督,要坦诚面对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对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解决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履职尽责,以自身正、自身硬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时刻自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很高的政治素养、过硬的纪律原则、全面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意识,所以纪检组的同志要自觉强化学习,做到时刻学习,重点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以及各方面的业务知识,锻造过硬本领,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