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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人社局纪检组:“四学法”深入学习监察法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5-14 03:51

“学习监察法,不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要掌握监察法这个有力的法律武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驻人社局纪检组长杨又铨在人社局全体干部职工例会上强调。监察法颁布后,州人社局纪检组“四学法”推动干部学好用好监察法,掀起学习监察法的热潮。

“头雁”领学。将《监察法》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通过讲党课、专题研讨的形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习监察法,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自律意识,带头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自上而下学。各支部、各党小组利用小组会和支部会开展日常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领会,坚持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制定学习计划,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逐字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真正使监察法入脑入心。

纪检组重点学。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在工作中既要用好纪、又要兼顾法,既要用纪言纪语、又要用法言法语,围绕监察法,完善各类监管机制,严把法律关,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质量。

理论实践结合学。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与当前开展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牢固梳理“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意识,使每位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敬畏监察法,头上高悬法纪镜,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陆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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