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努力做一名纪法兼通的纪检人。”驻州政府办纪检组认为,要在依法履职、纪法兼通上下功夫,把学习监察法与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准确理解和把握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监察法的意义,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先学、督学、践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先学。4月16日上午,纪检组召开组务会,对照《监察法》逐字逐句逐段进行学习。针对监察机关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权限、监察程序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基本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并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加深对监察法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自觉性、坚定性。4月26日下午,在州政府办干部职工大会上,纪检组长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干部职工原文逐字逐句理解,学深悟透,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内涵实质。
发挥“前沿”作用,下文督学。根据《中共文山州纪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利用纪检组工作群下发通知,要求被监督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挥“阵地”作用,跟踪践学。为进一步了解监督单位学习情况,纪检组先后深入州政务服务管理、州政府研究室、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被监督单位均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州政府研究室通过专题会议集中学、个人自学、相互交流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学习。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自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与推动研究室工作职责深度融合、与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大家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立足职责定位,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州政府驻昆办于4月20日,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作了重点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