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长效机制,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近日,州发改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处级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施范围针对州发改委各科、室、局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处级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岗位,以及掌握重大决策权、财务管理权、行政审批权及内部管理权的科室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以推行“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目标,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作为监管重点,通过岗位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有效管控措施,做到“风险查到岗、制度建到岗、防控定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种类型进行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点主要是对照单位的职责、权力、权限,认真查找在管理和相关制度贯彻落实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室廉政风险点主要是对照科室承担的任务、职责和工作特点认真查找科室潜在的廉政风险点;个人廉政风险点主要是对照干部职工个人的岗位职责,认真查找个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制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逐条分析风险级别,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的监督等资源,对党员干部职工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法,分析、研究风险预警信息,提出解决办法,规范完善制度,建立廉政风险评价机制;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形成制度。
年底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质量、效果进行评估,将执行制度的情况纳入到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