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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规范纪检监察建议 做深做实监督首责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5-13 10:48

近年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首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运用工作于规有依、于法有据、规范有序,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州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建议统一管理,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和各派驻机构每月将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情况,于次月5日前向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各县(市)纪委监委每月对本级和各派驻机构、各乡(镇)纪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将汇总分析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送州纪委监委备案。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该州纪委监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办,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和各派驻机构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台账,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定期回访、抽查核实等方式,了解掌握被建议党组织(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整改结束后,及时形成整改落实综合情况报告送分管领导,并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同时,该州纪委监委强化对纪检监察建议的结果运用,党风政风监督室于每年11月底前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对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和各派驻机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情况开展评查。各县(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本级和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情况开展评查,并将评查情况及时报送州纪委监委备案。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建议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报告、巡察监督和监督检查内容,作为被建议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将纪检监察建议运用情况、评查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年度综合考核。(雷军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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