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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操作办法》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6-16 16:54

为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文山州纪委州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案件剖析、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保障执行4方面列出12条具体措施,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为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挖掘审查调查“附加值”提供制度遵循。

“谋篇布局”打牢工作基础。《办法》要求严格实行“一案一剖析”,规定凡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应在案件移送审理后15日内提交案件剖析报告,重点列出4项主要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即被审查调查人自身原因发案单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管理制度机制漏洞,要求案件承办部门立案之初同步谋划部署案件剖析工作、审查调查全过程同步推进案件剖析工作、审查调查组全员参与剖析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通过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为做好“后半篇文章”打牢基础。如,文山州借鉴省纪委省监委对付家兴、黎家松案通报,紧盯近年查处的文山政治生态“污点”,在剖析“案中人”自身原因的基础上,针对州医院原副院长孙小军受贿敛财问题剖析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针对州政务局原局长苏荣大肆索贿问题剖析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权力运行机制漏洞,对广南县公安局原政委涂金平执法犯法问题剖析其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文山市原常务副市长杨传辉先后担任多个职务滥权擅权问题剖析监督盲点和廉政风险防控盲区,搭建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基础框架。

“因材施教”抓实警示教育。《办法》规定坚持做到“一案一警示”,推行差别化警示教育,针对不同案件明确不同的警示教育内容,针对一般案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不定期进行分类集中通报曝光,案件承办部门组织发案单位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针对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烹制”“警示教育套餐”,通过组织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涉案单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教育,通过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度还原案情,通过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促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示教育工作做到因人选案施教,精准滴灌治未病,不断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如,文山州在案件剖析的基础上,摄制专题片《医不自“治”》《“闯关”人的末路》《“失速”人生》“追剧”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后78名领导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讲清问题。在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部门组织拍摄三期警示教育片——《初心蒙尘的代价》组织全州干警开展警示教育。

“以点带面”推动以案促改。《办法》明确严格执行“一案一整改”,推动行业性腐败问题改深改细改实。针对重大典型案件推行“一案一建议”,由案件承办部门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后15日内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派驻机构负责全程监督纪检监察建议办理情况,发案单位党组织在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1个月内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其他案件,责成发案单位在处分决定宣布1个月内以班子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召开查摆整改会议,派驻机构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建议有回应、整改出实效。如,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在收到州监委下发的监察建议书后,及时组织召开汲取孙小军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廉政风险大排查、制度建设情况自检自查“四个一”行动对全州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梳理行业权力清单1099个,排查廉政风险点1526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581个,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医用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888个。

量化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办法》创新实行业绩考核,将“后半篇文章”工作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年度业务考核,以考明责、督责、强责。《文山州纪委州监委综合考核办法》中明确将提高监督、审查“附加值”,做好“后半篇文章”纳入考核内容,要求8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州监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及各派驻机构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做到分析机理、发现规律,提出对策,推动案发单位形成有质量的预防措施和规章制度,促进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整改落实,推动区域性、系统性政治生态修复净化,有效清除污染底泥和政治隐患。《考核办法》将做好“后半篇文章”细化为组织开展政治关爱谈话、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程进行台账登记管理,拟定考核材料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戚晶晶  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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