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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检查验收让巡察整改不“余账”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11-08 11:03

“是否制定巡察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清单?是否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组班子在扛牢抓实整改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这是检查组深入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时与相关领导询问交谈的一幕。

为防止巡察问题整改“雨过地皮湿”,杜绝被巡察单位在落实整改中“玩聪明”“耍心眼”,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把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5个检查组,对照第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深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局等第二轮被巡察单位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检查组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转办事项办理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四个方面重点内容,通过查阅台账、谈话了解、实地走访和调查了解、召开巡察整改通报会、开展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对账销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未达到90%的,不召开巡察整改通报会,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

检查验收通过后,各被巡察党组织积极与检查组对接,将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巡察问题整改“不打折”。

据悉,为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县制定了《砚山县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严格追责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十三届砚山县委第二轮巡察共向5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179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72个,整改率为96%。 ”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在优化工作流程上下功夫,用好用活反馈、整改、督查、评估、再反馈、再整改等机制,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让巡察整改不留“余账”。(李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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