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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州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来源: 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4-03-11 16:16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定于2024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十届州委第十轮巡察,州委派出4个巡察组,通过州县联动,对砚山县江那镇党委及所属的14个村(社区)党组织,马关县委宣传部、马白镇党委,丘北县委政法委、天星乡党委,富宁县委政法委、那能乡党委开展提级巡察,现场驻点巡察时间5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全面开展政治监督。

巡察期间,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电来信来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仍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及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按照公告的联系方式,如实向州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或与州委巡察组“面对面”反映。

巡察期间,巡察干部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有关纪律要求,请大家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存在违反纪律情况,请及时向州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876-218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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