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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推行“四有”底稿 让巡察监督更有底气

来源: 马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4-04-10 20:19

“我们单位所有项目都经过党委会讨论决定,怎么能说‘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呢,你们是不是看错了?”近日,马关县委第三巡察组第九轮巡察反馈会后,某乡镇党委负责人对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提出疑问。


面对被巡察单位的质疑,马关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马上拿出有关问题底稿对照查看。巡察底稿显示,该党委2019年至2023年会议情况统计表中,有多个涉及人事、资金、重点项目的议题没有经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数据比对清晰,问题依据清楚。这样一个“有理有据”的巡察反馈场景,得益于该县县委巡察机构对问题底稿制度的认真落实。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质量管理和评估,落实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巡察的工作原则,马关县委巡察机构严格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着力解决巡察报告问题支撑材料不完整、关键信息不明确、难以溯及过往等问题,持续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021年来,巡察共发现问题1997个,编制问题底稿1048份,形成高质量巡察报告38篇、共性问题专题报告2篇,切实做到巡察报告问题与底稿事事有对应、件件都可查。


问题底稿是撰写巡察报告的客观依据和定性问题的基本支撑,必须做到见时间、见事实、见数字、见性质。该县县委巡察机构问题底稿实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事一底稿”“一问题一底稿”进行编制,要求一份完整的问题底稿必须做到“四有”,即:每一个发现的问题必须有来源,说明出处;每一个“重点人”“重点事”的问题必须有概述,点明性质;每一个记入问题底稿的事件必须有了解核实情况,说明事实;每一件问题底稿所列具体内容都要有佐证材料,指明依据。


此外,为防止发现问题“不痛不痒”、避重就轻,问题底稿由组务会集体研判、初步修改后,按照成熟一份签收一份的要求,由巡察组联络员初步把关,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专人签收、编号汇总,实行台账式管理。切实做到问题底稿与巡察综合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同步提交,环环相扣、彼此印证,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材料完整、结论严谨。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必须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材料完整、定性准确,要经得起被巡察单位的质疑和追问。”马关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将坚持巡察问题底稿制度的刚性执行,以高质量的巡察报告推动高质量巡察效果。(李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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